天津团体标准申报主体与基础条件

武老师15383615001天津团体标准申报主体与基础条件很多企业会混淆一个概念:企业不能直接发布团体标准,发布主体必须是在天津民
 

武老师15383615001

天津团体标准申报主体与基础条件

很多企业会混淆一个概念:企业不能直接发布团体标准,发布主体必须是在天津民政部门依法登记、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,也就是协会、学会、商会、产业联盟等机构,社会团体需要提前完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备案,才有发布团标的资格。企业角色分为两类,可以作为第一起草单位(牵头),也可以作为参编单位,联合多家企业共同完成标准编制。
开展团体标准工作,需要满足几个基础条件:
  1. 社会团体合法登记,无失信违法记录,拥有标准化工作人员、办公及经费保障,具备组织协调行业单位开展标准工作的能力。
  2. 标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,不能和现行国标、行标冲突,要贴合天津以及行业产业实际,具备科学性、实用性、创新性,不能凭空编造指标。
  3. 编制流程要合规,需要多单位共同参与,广泛征求行业上下游、科研机构、检测机构意见,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审查,保障标准质量。
  4. 标准发布之后,社会团体要做好推广实施,建立反馈机制,按照周期开展复审修订,团体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。
企业想要参与,自身要有对应行业的技术积累,有产品、技术或者服务实践基础,无严重失信记录。一般一个团体标准项目,建议至少 3 家以上不同单位共同参与,避免单一主体主导带来标准代表性不足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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